關于建立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度的通知
來源:濟寧市人社局 發布日期:2022-07-14 瀏覽次數:553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8〕1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社廳發〔2020〕13號文件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函〔2020〕72號)等文件精神,為更好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充分激發和釋放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經研究,決定建立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在我市民營企業工作滿1年以上,并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省相應系列(專業)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二)從事本系列(專業)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達到職稱評價標準條件中相應評審依據學歷(學位)規定的初、中級職稱累計年限。
(三)成績突出、貢獻卓著,所在單位同意推薦。
三、有關事項
(一)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與當年度職稱工作同步進行,申報時間、申報程序、申報渠道、公示公布、證書發放等均與正常申報職稱人員相同。
(二)建立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是我市支持民營企業改革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宣傳,認真組織,對申報評審職稱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溝通報告,確保相關工作穩慎實施。
(三)國家、省市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需按相關規定參加統一考試,不適用本規定。
(四)有從業準入要求的職稱系列,須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
(五)自由職業者和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