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進一步強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項目)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
來源:山東省住建廳 發布日期:2022-11-03 瀏覽次數:351
近日,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工作要求,持續完善治理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山東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項目)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項目)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工作。《意見》堅持“科學分類、源頭管控、系統治理、動態管理”四個基本原則,精準施策、靶向發力,重點管控風險大、管理差的企業(項目),最大限度凝聚監管合力,增強風險防控效果。
《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項目)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均定為Ⅰ類。各級主管部門可通過監督檢查、安全診斷或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投入、工藝設備安全運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等狀況,定期綜合評估企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狀況,依據從好到差判定“A、B、C、D”四個等級,并實施動態調整,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瞞報安全事故的,直接降為D級。
《意見》要求實行“企業按注冊地、項目按屬地”“下級部門服從上級部門”分級管理制度。對企業注冊地和項目所在地均在本地的,由屬地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對企業(項目)進行定級;對企業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在建項目,由項目屬地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定級;初次進魯施工企業及其承建項目,由項目屬地主管部門予以暫定為B級,根據日常監督掌握情況適時予以調整。
《意見》規定,按照低等級企業(項目)嚴于高等級的原則,在監管執法、駐點監督、懲戒激勵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監督管理。對A級企業(項目)以指導服務為主,適當減少檢查頻次;對B級正常監督、適當抽查;對C級重點監管,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對D級實施高頻次專項檢查、執法檢查或診斷檢查,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或停工停業整頓,并一律不得參加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評先樹優活動。
根據要求,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統籌推進,盡快完成首次分級,建立“一企業一項目一檔案”電子臺賬并動態更新,2022年11月底前,形成全省一本賬;2022年12月底前制定分級監管計劃,完善落實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2023年6月底前依托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立省市縣統一的分類分級監管模塊,實現智能監管。(質量安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