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創建工作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住建廳 發布日期:2023-09-27 瀏覽次數:268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濱州、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轉變縣城建設發展模式,提升縣城綜合承載力,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3部門印發的《關于推進我省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意見》(魯建節科字〔2021〕8號),確定開展省級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創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縣城建設的生態需求、生活需求、安全需求,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到縣城建設、管理的全過程,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二)創建目標
遴選部分有條件、有積極性的縣城先行先試、探索創新,因地制宜實施一批人居環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造、清潔能源利用等建設項目。到2025年,試點縣城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人居環境質量有效改善,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推廣,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模式及典型經驗。
二、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為省內縣人民政府(不含市轄區、縣級市),有良好的的生態基底及資源稟賦,高度重視綠色低碳城鄉建設,建立協同有效的縣城建設管理機制,在綠色節能建筑、新型建筑工業化及綠色城鎮化、生態環保基礎設施等方面有較好的基礎及發展潛力。近三年內,縣域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以及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或生態破壞事件。
三、申報程序
(一)有意申報的縣人民政府對照《山東省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建設指南》(附件1),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制定試點創建實施方案,并填報試點申報表(附件2)。
(二)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提出申請縣的工作基礎、發展潛力等進行評估,對試點創建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針對性等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出具書面推薦意見。
(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考察,評估了解工作機制、發展現狀、項目儲備、支撐能力等情況。根據資料審查、現場評估情況,對符合申報要求的,將發文公布試點名單。
四、有關要求
(一)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加強對試點創建的宣傳動員,對有申報意向的縣給與業務指導、技術支持,認真做好評估、初審等工作。各部門聯合推薦函及試點創建實施方案、佐證材料等(裝訂成冊,2套)于10月20日前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電子版同時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試點創建實施方案參照模板(附件3)編寫,章節條理完整,內容精煉充實,在分析現狀、把握方向、科學預測的基礎上,研究提出發展目標、工作路徑、重點任務及保障措施等。有關綠色低碳建設項目應具備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有較好的實施基礎,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等。
(三)對試點縣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建設項目,依法依規享受資源綜合利用、節能降碳等支持政策,優先納入省級綠色建筑、新型建筑工業化、綠色建造等示范,協調利用綠色金融政策給予信貸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縣,爭創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國家試點示范。
聯系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徐建、郭磊,聯系電話:0531-51765141、51765144;郵箱:guolei@shandong.cn。
附件:1.山東省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建設指南(試行)
2.山東省綠色低碳縣城試點申報表
3.山東省綠色低碳縣城試點創建實施方案(模板)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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